更新日期:【2014-06-16 19:49】
河北经贸大学关于2014届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求职补贴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函》(冀人社函【2014】47号)文件要求,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对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未申请过求职补贴的,此次可以同时申请。
二、补贴标准。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发放原则。坚持个人自愿申请、学院初审把关、公开公正操作。
四、提供材料。
申请补贴人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2014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须注明享受低保人姓名,与毕业生关系和享受低保时间段等情况)。
3、个人银行账户等(银行卡复印件)。
4、如实填写《_______届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5、学院填写电子版《_______届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
五、申请时间。各学院负责将发放求职补贴的相关事宜通知到所有2013届、2014届毕业生,积极组织申报工作。5月6日前,学院负责将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报就业管理科,邮箱:56170923@qq.com。
六、工作要求。各学院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认证细致的做好相关工作,严格审核有关证明材料。要做好宣传教育,向广大毕业生宣传党和政府的关怀体贴,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和标隹条件,提高毕业生对政策的知晓度。
就业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